我校举行“与法同行”宣讲活动
发布时间: 2021-03-16 浏览次数: 124

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12月6日是第三个“宪法宣传周”。按照中宣部、司法部、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司法厅的统一安排部署,12月4日下午,我校“与法同行”宣讲活动在温泉校区昆仑讲堂举行。我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帕尔哈提·加拉力为全体师生作题为《以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为统领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专题报告,我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李魁铭主持宣讲活动。全体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各学院师生200多名师生在现场聆听报告,昆仑校区、文光校区在校师生代表通过校园网络直播平台同步观看宣讲。


宣讲中,帕尔哈提·加拉力从把握民法典的法律地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刻理解民法典修订历程,坚定“四个自信”、充分理解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学习民法典的新概念新精神,为贯彻实施民法典奠定坚实基础等四个方面为我分析解读了如何深入推进民法典普法宣传、抓好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和维护民法典的权威。


帕尔哈提·加拉力指出,民法典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标志性成果,为人类法治文明进步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宪法宣传和法治教育工作,把民法典普法工作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来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民法典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真正让民法典走到师生身边、走进师生心里,成为指导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李魁铭在总结中强调,民法典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为人民美好生活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全体师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开展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工作,推动法律真正走进师生的工作生活,为建设团结合作、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社会主义新疆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努力奋斗。

信息、图片来源,编审: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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