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15 浏览次数: 390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今年乃至整个“十四五”时期农村工作第一位的任务。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和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等,均对推进有效衔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自治区党委坚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先后召开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对做好衔接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为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建言献策,全面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征文活动,学校党委积极组织落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此次征文的主题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可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及产业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组织振兴等方面形成征文。

二、征文要求

(一)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教职工踊跃参与,特别是专家教授、脱贫攻坚一线工作者等的积极参与,每个单位至少提交2篇。征文要结合新疆实际,分析当前形势,形成思考研究成果,提出可行性的真知灼见或意见建议,为自治区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决策参考。

(二)此次活动将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团,对所有征文稿件进行评审,按照评审名次对获奖个人给予奖励。

(三)征文要突出主题、观点鲜明、逻辑清晰、语言流畅,且为原创,字数5000字左右,严禁抄袭,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评奖资格。

(四)征文截至日期为2021年2月25日,逾期文稿不纳入评审范围。

(五)征文包括标题、摘要、关键词、正文等,以word文件格式发送至宣传部王新OA站内信。在提交论文的同时,请标明“征文”字样,并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单位地址及邮编。

 

联系人:王新

联系电话:4112030

 

党委宣传部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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